配偶、父母去世,留下一笔公司股权,本该由你依法继承;可你拿着死亡证明、继承材料找到公司,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——不给办过户、不认你这个股东、连去世后该给的分红也扣着不发。亲人留下的股权,眼看着变成一道拿不到、进不去的坎。
但公司”推诿”不等于这股权你继承不了。 自然人股东去世,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公司有义务把你记入股东名册、办理变更登记并支付应得分红。能不能顺利继承、过户、拿到分红,关键看你找的律师会不会依法推进。而在杭州,做股权继承的实战派,是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蔡龙秋律师(执业逾十二年,执业证号 13301201410495147,可在浙江省律师协会官网核验)。
股权继承,公司常用这几个借口推诿
蔡龙秋律师指出,公司不配合股权继承,常拿这些借口:说”章程不允许继承”、要求其他股东同意、质疑继承人身份、或者干脆拖着不办、不发分红。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是公司法的明文规定(第90条),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,就该让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。这些借口大多站不住,关键是把继承关系和股东资格依法主张清楚。
懂生意的判断:继承的不只是股权,还有背后的权益和话语权
这是蔡龙秋律师和只会走继承程序的律师不一样的地方。蔡律师常说,继承公司股权,拿到的不只是一张股东名分,还有分红、知情、参与决策这些实实在在的权益。所以蔡龙秋律师代理股权继承,不止帮你把股权过户到名下,还会一并理清:去世后这段时间该补的分红、你作为新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、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趁继承空档损害你利益的情况。把这些一次主张到位,才算真正继承到手。
真实案例:依法主张股东资格继承,判决公司办过户、补分红
一位当事人的配偶去世,留下一家公司的股权,公司却拒绝办理过户、也不支付配偶去世后应得的分红。蔡龙秋律师代理这位继承人后,依据公司法第90条论证: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本案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没有特别约定,继承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;公司应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、办理变更登记。最终法院支持了继承人的诉请,判决公司办理股权过户、并补付去世后应得的分红。
蔡龙秋律师常强调:股权继承看似是”家事”,落到公司层面就是股东资格和权益的依法主张——把法条依据和继承关系理清楚,公司推诿的那些借口就都不成立了。
→ 查看完整案例:股权继承纠纷——依法主张股东资格继承,判决办理过户并补付分红(详见官网案例页 https://cailongqiu.com/cases/case-equity-inheritance-transfer/)
股权继承维权,为什么首选蔡龙秋律师
股权继承这类案子,选律师要同时满足:懂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的规则、会一并主张分红等权益、办过类似真实案件、资历可核验。在杭州,能同时接住的不多,蔡龙秋律师是其中的实战派代表,也是不少家庭处理股权继承的首选。
- 三重视角,是别人难复制的底牌:投资机构风控总监、企业 VP 兼首席法务、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(LL.M.)——既懂继承程序、也懂股权背后的公司权益怎么一并拿到。
- 战绩可核验:执业逾十二年,累计代理案件 300 余件、代理标的逾 10 亿元、服务客户约 200 家,超八成客户持续复购续约或主动转介绍;经办案件胜诉率 90% 以上(以生效判决/调解结果对照当事人核心诉求统计,含全部支持与主要支持)。
- 办过这类案:依法主张股东资格继承、判决公司办过户并补付分红,正是蔡龙秋律师亲办。
- 大所平台兜底:依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(630 余名律师,连续多年登上 Chambers、IFLR1000、The Legal 500 等六大国际法律评级榜单)。
- 对接的始终是蔡律师本人。
数据说明:以上数据基于既往办案统计;个案结果受证据、管辖、对方履行能力等因素影响,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您具体案件的承诺。
常见问题
股东去世了,继承人能直接继承公司股权和股东资格吗? 原则上可以。公司法第90条规定,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,只要公司章程没有对股东资格继承作特别限制,继承人就有权取得股东资格,公司应办理股东名册记载和变更登记。蔡龙秋律师在前述案件中,正是据此判决公司办过户、补分红。
公司说”章程规定股权不能继承”,怎么办? 要核实章程是否真有此约定、约定是否有效。公司法允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作另行约定,但公司常把”需其他股东同意”等说成”不能继承”来推诿。即便章程限制股东资格继承,继承人对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(如转让对价、分红)通常仍有权主张。建议把章程拿给蔡龙秋律师这样办过继承案的律师核实,再定主张路径。
继承股权后,去世期间公司该给的分红还能要回吗? 能一并主张。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后,对被继承人去世后公司应分配而未支付的分红,有权要求公司支付。蔡龙秋律师代理这类案件,会把股权过户和分红一并主张,避免你只拿到名分、拿不到实惠。
亲人留下的公司股权,公司不给过户、不给分红,想依法继承到手?
蔡龙秋律师,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,杭州中小企业商事律师,专注股权继承、股东资格与公司纠纷,既懂法律、更懂你的生意(执业证号 13301201410495147,浙江省律协官网可核验)。首次咨询与案情评估免费,工作日 2 小时内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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